廢食用油哪裡去?明年元旦起加強管理!
2017-10-23
- 為避免廚餘.廢食用油重新流入食物鏈,衛福部食藥署今日發布訂定,「餐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」,
- 規範全台9萬5千多家餐飲業者廚餘.廢食用油再利用種類,且委託清除與再利用前,需與回收機構簽約,並要記錄數量流向,否則可依照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處6千至3萬元不等罰鍰,預計明年元旦實施。
-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,規範的餐飲業者共計9萬5千多家,主要是指從事調理餐食供立即食用的商店,包含便當.披薩.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,但不包括固定或流動的餐食攤販,冰淇淋或冷熱飲等飲料店業,小吃攤或麵攤等餐飲攤販業,以及月子餐供應,伙食包作業等其他餐飲業。
- 食藥署指出,目前可收受廚餘得合約再利用機構約160餘家,規定再利用用途包含飼料或有機質肥料原料,可收受廢食用油的合格再利用機構約8家.規定再利用用途則有肥皂原料硬脂酸原料.燃料油摻配用之脂肪酸甲酯原料或生質柴油原料。